您的位置:主页 > 新闻公告 >
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局对深圳市福田区龙发商店(蔡锐钦)涉嫌销售未标明产品3C认证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
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(2019修正)→第五章法律责任→第五十七条→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五条规定的,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、销售者停止生产、销售,没收违法产品,并处违法生产、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依法吊销营业执照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上一篇:佛山企业关键词优化公司承诺守信「广州琛鑫」
下一篇:吉林发现老地图暴露日侵华野心 专门标中国资源